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组织人事
宁海渔党组〔2022〕12号
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公务员奖励规定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吴丽娜同志在2019至2021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“优秀”等次。经研究,决定给予吴丽娜同志记三等功一次。
希望该同志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、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、再创佳绩。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,进一步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立足本职、勤勉工作,开拓进取、创先争优,为促进我市海洋与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中共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
2022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