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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,目前我省正在实施的是“十四五”期间的近海渔船更新改造项目。按照现行项目实施方案,实施整船更新改造的渔船建造完工日期及取得渔业捕捞证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,可以申请近海捕捞渔船整船更新改造补助。同时要求,渔船更新改造开工时,严格时效要求,需符合已经公布的标准化船型。更新改造项目由各县区具体负责申请、审核、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,您可向所在地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详细了解。